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文号:交办人教函〔2022〕505号

文号

交办人教函〔2022〕505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6/2022-00018

公开日期

2022年04月12日

主题词

教育培训;2022年度

机构分类

人事教育司

主题分类

教育培训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论述,高质量开展培训工作,高水平服务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当好中国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严格计划管理。要按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科学设计培训内容,选聘优秀培训师资,合理选取培训地点,及时印发办班通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进行调整的,要按规定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三、规范组织实施。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严肃参训纪律,厉行勤俭节约,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保持良好教风学风。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借培训之名谋取不当利益。

四、加强疫情防控。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继续绷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谁举办、谁负责”原则,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两手抓、两不误。要视疫情发展情况,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网络资源,灵活开展培训工作。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2年3月20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审计署交通运输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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