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154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交公路建字〔2022〕178号

文号

交公路建字〔2022〕178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22-00204

公开日期

2022年07月22日

主题词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建议答复函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道路货物运输;收费公路

公文类型

其他

冯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货运源头治理保障货运司机权益遏制货车超限超载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我部始终高度重视货车司机权益保护和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2004年6月起,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思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信用等多种手段,集中开展违法超限超载治理。2011年,报请国务院颁布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推动治超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发展。2016年,联合有关部门印发相关文件,督促指导各地交通运输和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完善治超工作流程,协同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2017年,大力推动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的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避免重复检查和罚款,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2019年底,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2020年以来,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门,组织各地深入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生产准入管理,严厉打击货车“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国公路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违法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止,高速公路平均超限超载率持续控制在0.05%以下,普通公路严重违法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因违法超限超载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但正如您所述,在部分地区还存在着路面有效管控难、源头治超联动难、数据共享程度低等问题,制约着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深入长效开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目前,我部正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进一步深化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研究,聚焦货车生产改装和货物运输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和服务,着力强化源头治超、联合治超、科技治超、信用治超,通过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久久为功,不断提升治超工作效能、提高公路安全保护水平。您提出的加强合法大件运输监管、加大源头治理和监管力度、保障货运司机权益等建议,在现有工作部署中已充分考虑,部分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一、关于加强对合法大件运输监管力度的问题。针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出现的大件运输“报短跑长”等问题,今年1月,我部印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在继续深化优化许可服务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体系,实现大件运输从货物生产场区到使用安装工地、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的监管,堵塞监管漏洞,优化提升服务。特别是要求各地依法依规督促大件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控主体责任,为大件运输重型载货汽车或半挂牵引车安装符合标准的具体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确保车载卫星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指导督促大件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大件运输车辆行驶轨迹、速度、位置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对不按许可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及时予以制止并纠正。目前,我部正在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聚大件运输许可、货运车辆卫星定位、ETC门架、高速公路称重检测等相关数据,定期开展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行为自动分析比对,发现虚假填报、“大车小证”、不按许可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情形的,依法进行处理,进一步提高大件运输监管水平。

二、关于加强源头治理超限超载的建议。一是在车辆源头监管方面,2020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持续开展货运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货运乱象联合整治工作,规范市场秩序。2021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约谈了东风华神、中国重汽等货车生产企业,责令企业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收回整改同型号隐患车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02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轻型货车生产准入管理,严厉打击货车“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防范轻型货车违规生产登记行为。二是在货运源头监管方面,2020年5月,我部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重点源头出门称重把关”,对经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行清单管理,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等设备,并联网运行,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推动建立违法超限超载常态化倒查工作机制,依法追究货运源头单位、相关监管单位和人员责任。截至目前,指导各地全面梳理货运源头单位,公示监管责任单位8600余户,对400余户超限超载严重的源头企业挂牌督办。目前,正在结合前期经验,推动山西、江苏等地深入开展源头治超试点工作,进一步压实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推动治超工作由末端管理向源头治理转变。

三、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的建议。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广大货车司机的关心关切,不断推动改善货车司机工作休息条件、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切实增强广大货车司机的从业获得感和职业归属感。一是深入推进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治超联合执法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切实减少重复检查和处罚。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切实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二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着力规范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经营行为,健全完善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全力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三是以“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为契机,因地制宜,推出多项便民措施。我部积极推动打造“暖心”超限检测站,在具备条件的超限检测站,提供政策咨询以及必要的加水、如厕、充电、休息等服务,努力帮助货车司机解决出行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公安部推行货车跨省异地检验、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集中排查清理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网上核发货车通行码。中华全国总工会动员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专项关爱行动、发放工会爱心礼包、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专线等方式,向受疫情影响的货车司机发放防疫、生活物资。四是自2014年以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连续9年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企业问需问计,帮助货运企业、货车司机释疑解困。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我部、公安部开展了两届全国“最美货车司机”选树宣传活动,推荐先进典型参选“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荐湖南货车司机龙兵获评2022年五一劳动奖章并当选2022年度“最美职工”,在货车司机群体和社会各界引起热烈反响。五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围绕货车司机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采取了一系列举措。近4年新发展货车司机会员超过300万人。将生活困难的货车司机纳入供货送温暖范围,组织开展“工会进万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服务月活动。组织开展“货车司机职业发展与保障行动”,引导社会公益力量关心关爱货车司机,2021年覆盖货车司机超过100万人,发放各类保障资金超过1300万元。针对近期油价上涨、疫情影响等问题,下拨6900万元资金,用于保障货车司机等受疫情影响生活遇到困难的职工。

目前,上述各项工作还在深入推进并不断完善之中。我部将结合您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进一步深化研究,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提升货车司机合法权益保障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水平,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推动货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交通运输部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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