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文号:交公路发〔2009〕458号

文号

交公路发〔2009〕458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7/2009-00717

公开日期

2009年09月07日

主题词

公路;;设计;;管理;;通知

机构分类

公路局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中交京华公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当前,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公路建设项目大量增加。但部分省份因急于开工,人为压缩设计周期,致使地质勘察深度不够,工程方案比选深度不足;有的省份初步设计预审流于形式,施工图设计对部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落实不到位,甚至出现未批先开工等问题,严重影响工程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工程建设质量。为进一步加强全国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结合部《关于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现将《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

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

  设计是工程的灵魂,设计管理工作是保证设计质量,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公路建设有序进行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公路建设有关法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有序推进公路建设。初步设计文件应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核准的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和投资控制等要求。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预审,再报部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初步设计批复要求进行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许可等已批准的项目,方可开工建设。严禁未批设计,未经施工许可,先行施工。严禁边设计、边施工。工程设计变更应严格执行《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第5号令),重大设计变更报部审批。
二、突出审查重点,严把设计质量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文件预审的重点是:设计方案与当地政府和其他行业有关部门的意见是否协调;地质勘察、外业测量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是否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要求;重大方案是否经过同深度比选;对特殊结构桥梁、地质复杂隧道及易发生安全问题的部位和安全设施设计是否通过校核验算;路线、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交、交通工程等各专业是否符合安全、环保、节地、质量和耐久性要求;设计文件编制是否规范;概算编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控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110%范围内,等等。
  部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重点是: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等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要求;国家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地质勘察等基础工作深度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落实设计新理念的要求;重大方案的合理性,等等。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的重点是:初步设计批复执行情况;详测详勘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施工图设计是否达到深度要求,各专业细部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结构安全、运营安全验算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交通组织、安全保障措施是否满足要求;预算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内,等等。
三、加强预审工作,严把文件上报关
  初步设计文件预审,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确保设计质量的重要关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预审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的专家或咨询单位,按照预审工作内容和审查重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预审质量。要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按预审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在正式报部审批前,还要进一步复核。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设计文件,待补充完善后,重新组织预审。对有关设计单位要通报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
四、加强设计审查力量,提高审查工作质量
  (一)承担部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咨询的单位(以下简称审查单位),既要选用技术能力强、经验丰富、政策水平高的专家参加审查工作,又要配备专业齐全的审查咨询人员,保证并不断充实审查力量。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审查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各专业之间的沟通,重大技术方案或有争议的技术难题要组织专家会审,切实提高审查工作质量。
  (二)审查单位和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心,按部有关要求,客观公正地进行审查,及时完成审查咨询任务。审查单位负责人、项目审查负责人及分专业审查负责人,均要在报部审查报告上签字,对审查意见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审查单位部将实行动态管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审查咨询资格并依法予以处理。
  1.审查咨询工作质量低劣,不满足审查深度要求的;
  2.利用审查咨询工作, 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审查单位人员专业配备不全,技术水平差的;
  4.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审查咨询任务的;
  5.对重大技术方案和安全审查不严格,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6.发生其他违规行为的。
 五、完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一)加强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计划性。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每年年底前,向部申报下一年度需报部审查的初步设计项目及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规模、前期工作进展、设计(咨询)单位、进度计划情况等)。部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统筹考虑项目特点及审查单位工作量,按照轻重缓急,安排并公布审查单位,提高审查工作的透明度、计划性和工作效率。
  (二)规范初步设计文件报送。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以下要求向部和审查单位报送文件,确保完整齐全。
  1.上报部的文件有:申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文件及预审报告1份,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第一册(总说明书)1份。
  2.报送审查单位的文件有:申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文件(复印件)及预审报告1份,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2套,初步设计概算甲组文件2套, 初步设计概算乙组文件1套,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套,地震危险性分析报告、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意见2套。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还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安全风险评估等专题报告2套。
  (三)加强符合性审核。
  审查单位收到设计文件后,要对上报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凡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不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要求、地质勘探等基础资料不全、设计文件编制存在重大问题,无法满足审查工作要求的设计文件,将通报批评并予以退回,补充完善后重新报送。
  (四)加强总体设计咨询,加快审查进度。
  对复杂的公路建设项目,为确保其重大方案的科学性及合理性,在初步设计外业验收时,审查单位应当选派路线、路基、桥梁、隧道、地质等专业的专家,对总体设计、重大技术方案等进行咨询,避免遗漏有价值的比选方案。
  为确保审查质量,缩短审查时间,审查单位可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进展及项目具体情况,提前介入先行了解设计情况,阅研设计资料。待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批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部正式上报初步设计文件及预审报告后,即可开展审查工作。
  (五)明确时间要求,确保合理工作周期。
  初步设计审批包括审查单位符合性审核、文件审查及现场复核,部办理批文等环节。具体时限为:
  1.符合性审核时限一般为2个工作日。对符合性审核基本合格,但需要补充相关资料的,审查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补充完善要求。
  2.文件审查时限(不含补充资料时间):高速公路项目,一般为30-40个工作日;特大桥梁等特别复杂项目,一般为45个工作日;其他项目,一般控制在30个工作日以内。审查单位对审阅设计文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设计文件审阅完成后,部将组织审查单位进行现场复核,结合现场情况,就文件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的内容和要求。
  3.按照行政许可和部文办理程序要求,部办理批文时限一般为15-20个工作日。部将进一步加强内部协调,缩短文件运转时间。
六、研究建立设计后评价制度,提升设计质量水平
  为使设计单位进一步加强设计管理,完善内审机制,自觉重视设计质量,提升设计水平,部将结合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建立设计后评价制度,对设计质量进行科学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对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建设单位选择设计单位的重要依据。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按本意见要求,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确保设计质量,促进公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主题词:公路 设计 管理 通知


抄送:部综合规划司、财务司,各有关公路勘察设计单位。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09年9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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