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机动车冷却液第2部分:电动汽车冷却液(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号:交办科技函〔2023〕1691号

文号

交办科技函〔2023〕1691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1/2023-00040

公开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主题词

电动汽车;冷却液

机构分类

科技司

主题分类

公众参与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我部组织编制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机动车冷却液 第2部分:电动汽车冷却液(征求意见稿)》(计划编号:20220873-Q-348)。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送你单位,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研提意见,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部。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系统”查阅。

联系人:科技司付熙,电话:010-65292100(兼传真),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1号,邮政编码:100736,电子邮箱:fuxi@mot.gov.cn。

附件:1.《机动车冷却液 第2部分:电动汽车冷却液》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单

      3.机动车冷却液 第2部分:电动汽车冷却液(征求意见稿)

      4.机动车冷却液 第2部分:电动汽车冷却液(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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