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中国沿海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的通告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通告2023年第6号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通告2023年第6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23-00039

公开日期

2023年09月22日

主题词

高风险;警示区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行业分类

船舶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为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商渔共治工作部署,现将中国沿海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公布如下:

一、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

结合我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本次公布的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按照北纬35度以北海域、北纬35度至北纬26度30分之间海域、北纬26度30分至北纬12度之间海域三个区域划分,共计38个。警示区所处海域、名称、坐标位置、面积、特点等信息详见附件。

二、安全航行建议

(一)建议航运公司高度重视商渔船防碰撞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指导所属船舶进一步掌握沿海渔船航行作业特点,切实做好航次安全风险评估。船舶在航经商渔船密集水域,特别是高风险警示区及附近水域时,参考《中国沿海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指引》,保持高度戒备和谨慎,加强值班值守和瞭望,科学避让。

(二)建议渔业组织、渔船船东、船长结合实际做好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的宣传推广,提醒所属渔船在接近、通过高风险警示区及附近水域时,保持高度戒备和谨慎,加强驾驶台值班、瞭望,在国际海上安全守听频道(VHF16)保持不间断守听,严格按照《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航行避让,避免在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水域内锚泊、作业。

(三)建议有关行业学会、协会更好发挥政府部门与航运公司、渔业组织、渔业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商渔船防碰撞工作,强化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等防碰撞信息共享,共同维护我国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特此通告。

附件:中国沿海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相关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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