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颁发证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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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者: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上传日期:Mon Jan 15 00:00:00 CST 2024
关键字: 造价工程师
关于颁发部令实施前已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造价工程师证书的说明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人教函[2023]822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办法》施行前通过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或取得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按要求完成注册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可继续职业。其中,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颁发。” 根据统计,总计约1700 名水运工程造价人员符合以上条件,为此类人员颁发证书为非行政许可事项。本次推送的1007 人,经职业资格中心初审和我处复核审查,满足颁发条件,拟同意申请; 剩余该类人员拟在他们完善相关信息后 1月 31 日之前推送完毕。 水运局建设市场监管处 2024年1月15日 |